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标准化?
答: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隐患治理和监控直达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主要反映:
☆ 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全天候
☆ 人、机、环境、管理
☆ 体现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
的内在联系和统一性。
☆ 体现“风险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思想。
二、你是否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答:本企业坚守“安全、舒适、优质、高效”为企业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方针,以创新思维和持续改进精神,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方法和举措。
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加大对客运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做到不突破市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下达给我司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力争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在历史平均指标以下,具体控制指标为:
1.杜绝发生站务、工伤、火灾事故。
2.不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责)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车辆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死亡率、伤人率,分别控制在每车:0.1次、0.02人、0.05人范围内。
4.单位为当年发生的事故直接赔付或连带承担经济损失不超过1万元。
三、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负责人是否清楚本部门安全职责?
答:参见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7-20页对应岗位职责。
四、主要负责人是否经常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答:是。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都参加总公司每季度召开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安保处汇报全司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每月还参加总公司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分支机构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处理和解决当前安全生产所存在有关问题。
五、你单位是否各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你所在单位安全责任目标是什么?
答:每年签订一次。安全责任目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公司安全指标控制在:
1、杜绝发生重、特大行车责任事故(死三人以上同等或同等以上责任的)
2、同责以上事故死亡人数 < 1人 ;
3、企业承担连带经济损失 < 10000元;
4、其它经营场所不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你单位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何?
答:职责参见《制度汇编》7-20页;安全管理情况见《制度汇编》162-163页,主要介绍近三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情况: 1.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建立安全领导机构; 2.健全安全目标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及动态管理的情况;4.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近一年以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1.领导重视,认真贯彻;2.制定方案,细化指标;3.明确分工,落实措施;4.建立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考核;5.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打牢安全生产基础;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7.重视安全生产投入,提供安全保障;8.加强安全动态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9.完善应急机制,突出有效防范;10.重视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七、企业是否组织学习与道路运输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编发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你了解哪些与自己岗位相关的法规?
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员工安全学习例会,传达各级政府下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文件。
企业印发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道路客运企业主要执行的安全法规和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及有关行业标准等。
八、从业人员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制度熟悉和了解情况?
答:驾驶员应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123号令以及“84220”规定和企业规章(驾驶员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
其他各类从业人员参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相关内容。
九、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答:总公司安全生产经费依据国家法规按照客运营业收入的1.5%足额提取,并设专项科目、专款专用,足额保障安全生产正常支出。
十、企业组织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参加安全教育情况?
答: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两年参加安监部门开展的安全管理从业资格培训;企业新上岗和岗位调配人员上岗前三级教育;驾驶员每两年参加驾驶员继续教育;员工每月开展1-2次例会教育;管理人员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安全例会教育;总公司每年定期组织违法人员培训班。
十一、企业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应急管理人员是否了解事故时各自的职责?是否了解应急预案相关内容和参加应急演练情况?是否了解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如何配合事故处理?
答: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职责参见企业应急预案(汇编99-129页);
总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管理人员应急预案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发生后,相关管理人员应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监、交警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保存好现场证据和企业有关安全基础资料,如实反映与事故发生的相关情况,及时对从业人员提出警示教育,制订和落实好相应整改措施。